选考科目不使用卷面得分,而采用等级赋分,主要因为:(1)不同科目的卷面得分缺乏可比性。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选择,不同科目考试内容和难度有所不同,把不同科目考试卷面得分机械相加合成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不够合理。(2)不同科目实行等级分相对可比。等级分,是根据事先确定并公布的各科相同的比例,先按考生的卷面得分划定相应等级,再按等级赋分,相同的等级分数相同,进而使不同科目的分数具有相对可比性。(3)此外,考生考什么科目、什么时候考试,使用哪次考试成绩都由自己决定,对于实行等级分来说,考生选择机会和权力是平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