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。录取时间为3月30-31日,组织高校录取时,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。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,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及专业志愿,并确认志愿。
(二)征集志愿网上录取程序
1.对“依学考成绩录取”普通类、体育类、音乐类、美术类、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均实行一次性投档。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,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,按考生文化总分(艺体类为合成总分)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,以1: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,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。
2.对“3+证书”专科中职生、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投档。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,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,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,以1: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,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。
3.对“3+证书”专科西藏新疆班按照1:1的投档比例,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,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,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。
在投出的考生档案录检结束后,如尚有院校专业组有缺额计划,省招办将视各院校专业组计划缺额及生源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档。如果确定需要进行补档,将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,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,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:1投档比例对院校专业组缺额专业进行补档(含服从专业调剂)。
(三)征集志愿投档时,如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低于《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》(粤招〔2022〕1号)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,则该投档线为该校专业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。
(四)按规定,考生参加2022年春季高考录取和参加征集志愿并被录取后,不能参加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和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。其他未尽事项,按粤招办普〔2022〕21号文相关规定执行。
“依学考成绩录取”、“3+证书”录取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,各地市、县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,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确保“依学考成绩录取”、“3+证书”录取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。